律师:国内某地公安机关 8 月认定利用 VPN 炒币行为违法,炒币获利被没收
火星财经消息,据吴恩祥律师公众号报道,今年 8 月份,国内某地公安机关认定翻墙炒币行为违法。涉案人员张三使用 VPN 擅自接入非法定信道的国际网络,通过境外网站与需要购买某虚拟货币的客户取得联系,在境外交易 APP 上以低价买入该虚拟货币后高价卖出,从中非法获利 9 万元。张三在工作室内提供了 8 部手机和 8 套电脑作为作案工具。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张三的行为已构成擅自使用非法定信道进行国际联网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第六条、第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责令其停止联网,处以警告并罚款 1.5 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9 万元,并收缴作案工具(8 部手机、8 套电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