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95 后”男子利用虚拟货币变相换汇,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刑
火星财经消息,江苏省建湖县检察院近日通报一起利用虚拟货币变相换汇的案件。三名“95 后”男子以虚拟货币交易为媒介,从事买卖外汇活动,数月内完成 650 余次交易,兑换外汇近 3000 万元。经建湖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林某等三人被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据悉,林某与尼日利亚籍人士合作,用奈拉通过币安交易所购买泰达币(USDT),再将其出售给国内币商换取人民币,并转账至尼日利亚籍人士提供的中国境内银行账户。林某以挂牌价下浮 5% 确定收购价,再以挂牌价卖给国内币商,从中赚取差价。
检察官表示,林某等人以虚拟货币为媒介,提供跨境兑换及支付服务以赚取汇率差额,绕开国家外汇监管,扰乱金融市场秩序,严重影响外汇管理的有效性及合法汇率的稳定性,因此依法追究其非法经营罪刑事责任。